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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瑞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8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维护公
司利益,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权。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召
开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针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
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 2022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
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2、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相关终止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等 10 项议案。

    4、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6、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赋予
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参加股东大会等形
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
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管理,建立并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公司运行情况良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损害
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细致有
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关
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
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

    经审阅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
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体系。 2022 年公司已按照既定计划,完成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有关工作。
从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或不足,已及时、有效地进行了整改和落实。但总体来
说,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的内部控制,公
司内部控制总体是有效的。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详细的核查,认为:相关担保事项符合《公
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
和市场开拓的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而发生的担保行为,有利于缓解资金紧
张的局面,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未发
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
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
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各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并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度,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忠实履行职责,拓展工作思路,充分发挥
有效监督职能和作用,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更好地持续和健康
发展。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