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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并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在执业过程中
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一鸿                 何焕珍                    张荣晖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