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18-080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劲刚”)于
2018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7),2018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45),2018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
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2018年6月21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2018
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0),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凯鹏达”)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情况
是否为
本次冻
第一大
股东名 轮候冻结股 委托 轮候 轮候 结占其
股东及 轮候深度
称 数(股) 日期 期限 机关 所持股
一致行
份比例
动人
北京凯 深圳市
冻结(原
鹏达投 福田区
否 6,000,000 2018.10.15 36个月 100% 股+红股+
资有限 人民法
红利)
公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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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2日,公司向凯鹏达发出关于其股票被司法冻结的问询函,请求
其核实并说明情况。2018年6月13日,公司收到凯鹏达说明,凯鹏达表示,其尚
未收到法院关于其股票司法冻结的任何文件;2018年6月19日,公司查询中国结
算系统,获悉凯鹏达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向凯
鹏达发出关于其股票被轮候冻结的问询函,请求其核实并说明情况。凯鹏达回复
并说明,其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其股票轮候冻结的任何文件;2018年6月26日,公
司查询中国结算系统,获悉凯鹏达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公司于2018
年6月26日向凯鹏达发出关于其股票被轮候冻结的问询函,请求其核实并说明情
况。凯鹏达回复并说明,其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其股票轮候冻结的任何文件;2018
年10月19日,公司查询中国结算系统,获悉凯鹏达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向凯鹏达发出关于其股票被轮候冻结的问询函,请求其核
实并说明情况。凯鹏达回复并说明,其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其股票轮候冻结的任何
文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凯鹏达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除中国结算查询获
取的数据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方就上述事项的法院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通
知或其他信息。公司将与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督促其及时提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凯鹏达持有公司股份数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6%。凯鹏达所持本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共计6,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100%;凯鹏达所持本公司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共计6,000,000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凯鹏达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
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轮候冻结,
新增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轮候冻结。
三、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凯鹏达非公司第一大股东、非实际控制人且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此次
持股5%以上股东凯鹏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
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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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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