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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18-087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振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罗海燕女士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
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振明先生计
划在 2018 年 6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1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367,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公司财务总监罗海燕女士计
划在 2018 年 6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1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43,53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2018 年 9 月 12 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披露
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以
下简称“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自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至本公告日,罗海燕女士尚未减持公司股份;王振

                                    -1-
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成交均价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        比例     (元/股)

 王振明     集中竞价交易   2018.07.27       59,600       0.0596%       23.05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70,667     1.47%      1,411,067     1.41%
王振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7,667     0.37%        308,067     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3,000        1.10%      1,103,000     1.10%
          合计持有股份             174,146     0.17%        174,146      0.17%
罗海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536     0.04%         43,536     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0,610     0.13%        130,610     0.13%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王振明先生、罗海燕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
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
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2-
1、王振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
2、罗海燕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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