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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7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全面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不断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的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 2018 年度
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8 年,面对公司产品下游建筑陶瓷行业整体大幅下滑、激烈的国内外市场
竞争压力及中美贸易摩擦的间接影响,公司业绩出现了较大的下滑。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情况及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及时做好业务调整及布局:国内
稳定建陶行业市场并积极拓展石材等其他应用领域市场,国外积极调整及开拓新
市场,在经营管理层及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运营总体上平稳有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1,284,379.99 元,同比下降 15.62%;营业利
润 6,761,182.16 元,同比下降 73.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189,123.65
元,同比下降 66.77%。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
    1、制定 2018 年度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研讨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的竞争情况和公司的发
展阶段,根据经营管理层各经营实体拟定的 2018 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制定了 2018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并督促经营管理层推进及落实。董事会各位董事勤勉尽
责、发挥专业优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增强了董事会战略决策能力,保
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
    2、完善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
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相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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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3、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发挥党组织在公司经营管理及公
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新增党建工作相
关条款,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4、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及时进行换届
选举并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
    5、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管理,保证信息披露
质量,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6、做好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
制度规定,做好内部信息管理,防止发生内部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行为。
    7、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投资者热线、“互动
易”及参与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等渠道及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及互动。公司积极客观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回复互动易,有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
动,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持续及稳定的关系。
    8、落实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作为 2018 年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首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
过第三方专业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的辅导,按清洁生产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治
理水平并通过了专业机构审核。
    公司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等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从经济资助、教育扶贫等
方向开展扶贫工作,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帮助帮扶对象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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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公司精准扶贫的总体目标是落实力所能及的扶贫开发工作,履行应有的企
业责任;公司由所在社区到镇、由镇到市区,贯彻由小及大、由近及远地开展经
济资助、教育扶贫工作;通过参与社区、镇慈善会及其他慈善机构开展的结对帮
扶、教育助学等项目的方式保证公司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公司 2018 年参与
经济资助、教育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           款项用途     金额(元)                    备注
  1     丹灶镇荷村经济联合社   结对帮扶      10,000.00             4对社区贫困户结对
  2     丹灶镇荷村经济联合社   和孝慈善款    6,000.00    和孝基金:贫困助学奖学金、贫困老人帮扶
  3       佛山南海区慈善会      慈善款       4,000.00              慈善济困日慈善活动
                                                              慈善会“温馨工程”(留守儿童)
  4          广东狮子会         慈善款       30,000.00
                                                                     “狮爱家园”项目

       9、加强子公司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做好子公司的管理,提高子公司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子公司业务提升及盈利能力。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 42 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 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 2018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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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 2017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6)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变更内部审议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3、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
度》的议案;
    (3)关于 2018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4、2018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9)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0)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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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8、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以自有资产抵押、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3)关于拟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均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的形式、会议决议程
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审议及通过议案共 15 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2018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18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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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 2018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3、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补选人员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
核意见,及时完成了相关人员的补选工作。2018 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及通过议案共 3 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关于提名王刚、王振明、董学友、王婧、彭波、LEE LAWRENCE(李
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② 关于提名匡同春、吴明娒、刘湘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2)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关于选举匡同春为第三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独立董事刘湘云为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
相关规定,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责。2018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
议议案共 13 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
      ②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③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④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⑤ 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⑦ 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⑧ 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18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变更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②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关于选举刘湘云为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4)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1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独立董事吴明娒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监事和管理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并对
薪酬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2018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
会议,审议及通过议案共 3 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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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绩效考评的议案;
      ②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2)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选举吴明娒为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董事长王刚为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审议
并提出建议。2018 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及通过议案
2 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议案;
    (2)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关于选举王刚为第三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换届选举,独立董事义志强先生届满离任,新增选刘湘云先
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与匡同春先生、吴明娒先生共同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
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出具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运营、研发、内部控制及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三会运作情况,凭借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做出独立及


                                    8
公正的判断,推动了公司规范化管理,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匡同春先生、吴明娒先生、义志强先生及刘湘云先生等独立董事将分别向公
司股东大会提交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1、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的依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加强信息披露事项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广
大投资者权益,增强公司透明度;
    2、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及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履
职能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及高效性,更好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的核心职能;
    3、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公
司和股东利益为行为准则,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公司内部治理机构,提
升规范运作水平,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
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运作能力,提高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规范性、履职能力及决策能力,提升公司法人内部治理水
平,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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