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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义志强)2019-03-27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义志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义志强)作为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任期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届满,任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一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亲自出
席了四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一次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
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8 年,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
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
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 2018 年 3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
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信贷业务的
议案》《关于 2017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18 年 4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 2018 年 5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 2018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 2018 年 6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动态以及与公司相关的媒
体、网络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严
格执行上述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
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作为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履
行职责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同时忠实地履行
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
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义志强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