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9-03-27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9]G18033110046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 1-2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12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9]G18033110046 号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劲刚”)董事会编写的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
保持其有效性是新劲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新劲刚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
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和未被发现的可能
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
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
险。
我们认为,新劲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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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劲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新劲刚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除非事先获得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书面同意,不
得用于其他目的。如未经同意用于其他目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
承担任何责任。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火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诗学
中国 广州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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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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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
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
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
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
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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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论的因素。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
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康泰威新
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康泰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三河市科大博德粉末有限公司、江西高安
市劲刚工模具有限公司,新劲刚(香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控制环境
(1)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制定了符合公司
发展的各项规则及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现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
的、科学的、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
策权、执行权、监督权。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公司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规范。股东大会对公司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提高资源配置
的起到总体效益。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
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负责建立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内部控制政策及监督内部控制
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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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
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控
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
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2)发展战略
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以及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针对公司不同阶段适时制订发展战略计划和目标,推进公司战略调整和转型升级进程。
(3)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可持续的人才发展战略,逐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任用及留用等人力资源体
系建设。公司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内部培养机制,采取跨部门、跨岗位培养机制,有效拓宽了
员工的视野与技能,为公司人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等全面型人才的培养奠定
了基础。2018 年,公司对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等进行修订及完善,初步建立起对外具有竞
争力、对内具有公平性的薪酬福利体系。公司将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为员工提供职
业发展机会,为公司发展提供必要的优秀人才。
(4)社会责任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社会的支持和帮助,秉承“奉献社会”的宗旨,公司在发展的
同时,把为社会创造繁荣作为企业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公司牢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以积极的态度,力所能及地服务社会。
公司关注并重视与社会各方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积极与各级政府保持联系,接受各级
政府的监督、检查及指导,履行纳税人义务,推动公司与政府及社会各方的良性互动。
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热心参加社区的建设、扶贫济困等
活动,支持地区建设,为推进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5)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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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创建了“人本、感恩、创新、激情、宽容”为特征的企业文化,用平民文化代替官
僚文化,用学习创新文化代替保守僵化文化,用激情文化代替惰性文化,形成系统的健康向
上的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神韵的文化体系。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实施
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业务交易风险的可知、可防与可控,确保公司经营安
全。将企业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如在日常经营风险管理中对“逾期应收账款”、“超
龄超额库存”、“不合格供应商”、“外汇风险”等风险管理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同时避免
从事与公司战略目标发展不相符的业务,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但同时存在经营风险的
业务,也充分认清风险实质并积极采取降低、分担等策略来有效防范风险。
3、控制活动
(1)资金活动
公司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资金支出和费用报
销制度》《财务报销审批流程》等。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抽查和
盘点,并且采取付款权限多层次划分的管理手段,使得款项支出层层把关;明确规定了银行
预留印鉴的管理及使用等业务程度。资金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保持相互制
约关系。2018 年内审部针对资金进行临时突击审计,确认账实相符,不相容职务分离及合
理授权工作均得到有效执行。
(2)采购、销售业务
公司将各子公司采购、销售业务纳入信息化管理,加强了采购、销售的集中控制,降低
了采购、销售业务管控风险。
(3)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资产盘点等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盘
点。通过定期盘点与清查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4)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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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验收、支付款项等相关环节的管理
制度,促进了公司项目管理的不断完善。
(5)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明确划分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
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已建立,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
对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发现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情形发生。
(6)对外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建立,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程序和审
核标准,对外担保的管理和责任人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对外担保业务。
对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发现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情形发生。
(7)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制订并实施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审批权限,明确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募集资金
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部门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台帐,详细记录了募集资金的支出和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对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情形发生。
(8)重大投资
公司制订并实施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重大投资活动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
研究评估、进展跟踪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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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对重大投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发现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关规
定的情形。
(9)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
重大信息内部沟通程序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公司的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中已包括内部
保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等内容,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
告责任人,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对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在正式披露前
做好保密工作,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获得信息的机会,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形发生。
(10)全面预算
公司通过制定年度预算,将年度经营目标分解落实,并通过年度预算对公司经营活动进
行控制、监督和分析,从而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11)合同管理
公司根据《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对合同的签订、审查、
批准、履行、变更、解除、纠纷、日常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防范潜在或有风险,保证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失。
(12)对子公司的控制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重点子公司的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派出人员担任,直接参与其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各职能
部门对控股子公司对口部门进行归口集中管理,统一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重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均需按照规定报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确保了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和管
理,防范投资风险。
4、信息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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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公司根据内部控制要求,结合组织架构、
业务范围、地域分布、技术能力等因素,制定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通过金蝶 K3 系统和
相关网络平台等业务系统固化企业业务流程,由传统的人工控制向信息系统自动化控制方式
转变,确保重要业务流程关健控制行之有效。并通过有序组织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优化管
理流程,防范经营风险,全面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公司充分利用公司网站、金蝶 K3
系统、公司内部电子邮箱等渠道,开辟企业内部信息沟通的平台。公司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
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5、内部监督
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内部审计部门
设在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部目前主要有 2 名工作人员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
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
行评价。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为专职,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已对重要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购买和出售资产、
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施检查,出具检查报
告并提交董事会;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
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遵守有关档案管理的相关规
定;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
作中发现的问题等;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上述纳入评价范
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工作会议等,对公司的决策过程、
决策执行、经营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及董事、经营班子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监督;定期组织
公司董事、经营班子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自查;组织公司内、外部监事对董事、经
营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形成测评结果提交公司测评组,促使了公司董事、经营班
子勤勉尽责。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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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I)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II)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III)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I)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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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1.0%;
(III)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I)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发生重大损失,且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
(II)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III)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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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上市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
度的定量标准为:
(I)重大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0%;
(II)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0%;
(III)一般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发现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控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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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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