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3-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劲刚
保荐代表人姓名:蓝天 联系电话:020-3833227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东茂 联系电话:020-3833227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年1月2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减持规范和募集资
金使用规范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注:2019年1月28日,由于新劲刚原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恒泰长财”)
不具备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的资质,新劲刚与恒泰长财签订了《持续督导终止协
议》,同日,公司与民生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恒泰长财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
民生证券承接。上述工作内容系恒泰长财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履行的保荐工作
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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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和延长锁定
是 不适用
期限的承诺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关于股价稳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是 不适用
大遗漏的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关于承担补缴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承担因租赁房屋权属问题造成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8年6月19日,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恒泰长财”)原委派的保荐代表
人李东茂先生因工作调动即将离开恒泰长财,
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保
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恒泰长财委派保
荐代表人卢景芳女士接替李东茂先生担任公司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的持续督导保
荐职责。
2019年1月28日,鉴于恒泰长财目前不具备军
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的资质,公司与
恒泰长财签订了《持续督导终止协议》,同
日,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恒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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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财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民生证券承
接,持续督导期为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为止。民生证券委派李东茂
先生、蓝天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
续督导相关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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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蓝天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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