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19-040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 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 “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 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 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 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 “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 “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项目。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由于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1-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编制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 表。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公司 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相应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 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 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 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 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 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 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对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单位:元): 2017-12-31/2017 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59,394,600.48 159,394,600.48 -2- 2017-12-31/2017 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 10,902,162.48 - -10,902,162.48 应收账款 148,492,438.00 - -148,492,438.00 其他应收款 507,651.73 507,651.73 - 固定资产 86,236,143.58 86,236,143.58 - 在建工程 5,982,509.54 5,982,509.54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5,192,825.04 95,192,825.04 应付票据 49,147,556.78 - -49,147,556.78 应付账款 46,045,268.26 - -46,045,268.26 管理费用 27,025,901.26 16,134,211.60 -10,891,689.66 研发费用 - 10,891,689.66 10,891,689.66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 策的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 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