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19-03-29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
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吴小伟、文俊等十七名股东合计所持广东宽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该项交易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
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1月23日开市
起停牌,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
易日发布一次本重大资产重组事件进展情况公告,并于2019年1月30日发布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公司股票
复牌后,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9-018)。
3、股票停牌期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
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并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进行了沟通,形成了初步方案。鉴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工作是在停牌期间进行的,所以不存在股票价格异动的情况。
4、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及其摘要,及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要求的有关文件。
5、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与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
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公司对本次重组
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对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和自查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6、2019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中,审议了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
案。
7、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7号)。公司
于2019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对问询函问题2至问题7的事项作出说明,并
于2019年3月8日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补充回复》,对全部问询函问题作出说明。
8、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了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及
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9、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了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
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综上,公司已按照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
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版)》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规定,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
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