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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05-29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0-060
债券代码:124001           债券简称:劲刚定转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文俊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9〕1430 号)核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70,56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7.74
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2,199,876.32 元;非公开发行 729,000 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面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额为人民币 72,900,0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55,099,876.32 元,扣除发行承销费人民币 3,603,468.57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1,496,407.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4553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
计划如下:

 序号                     用途                  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26,000
  2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2,000
  3       补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流动资金                            2,000
         合计                                                       30,000

     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
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7,490 万元,包括支付本次交易
中的现金对价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费用。现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26,000           25,149.64
 2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1,490               0
                 合计                          27,490           25,149.64

     其中,支付现金对价包括部分自有资金及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市分行申请的并购贷款。
     2020 年 5 月 27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29076 号)。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25,149.6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25,149.6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使用计划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
相关安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25,149.6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会计师鉴证结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0]29076 号),认为本次置换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截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