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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0-147
债券代码:124001             债券简称:劲刚定转
债券代码:124013             债券简称:劲刚定02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独立董事匡同春先生、吴明娒先生、刘湘云
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现场及通讯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
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本次激励计划对象不包括董事、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息 披 露 网 站巨 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
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归属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
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
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
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
中珠江”)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行过程中正中珠江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正中珠江不再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正中珠江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正中珠江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
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
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息 披 露 网 站巨 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多
媒体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