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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3-09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全面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不断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的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 2020 年度
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已全面实现向“军工电子+军工材料”转型。2020 年,公司的超
硬材料制品传统业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优势下降,发展前景不明朗;而军
工电子业务在国家强军战略和国防信息化加速推进的有利条件下,依靠宽普科技
20 余年专注射频功放领域积累的品牌、研发、制造和服务等一系列优势,产品需
求旺盛,在手订单较前一年呈翻倍式增长;康泰威的热障涂层产品成功量产,吸
波复合材料制品技术攻关取得有效突破且有望在 2021 年实现销售。在此背景下,
公司立足现实,审时度势,果断决定将超硬材料制品传统业务出售,将有效资源
聚焦于前景更广阔、盈利能力更强的“军工电子+军工材料”业务的布局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9,369,133.58 元,同比上升 64.96%;营业利
润 52,706,565.68 元,同比上升 285.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0,115,901.21
元,同比上升 291.25%。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
    1、制定 2020 年度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研讨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的竞争情况和公司的发
展阶段,根据经营管理层各经营实体拟定的 2020 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制定了 2020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并督促经营管理层推进及落实。董事会各位董事勤勉尽
责、发挥专业优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增强了董事会战略决策能力,保
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

                                      1
    2、完善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15 次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相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3、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管理,保证信息披露
质量,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做好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
制度规定,做好内部信息管理,防止发生内部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行为。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投资者热线、“互动
易”及参与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等渠道及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及互动。公司积极客观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回复互动易,有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
动,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持续及稳定的关系。
    6、落实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作为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首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第三
方专业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的辅导,按清洁生产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治理水平
并通过了专业机构审核。
    公司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等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从经济资助、教育扶贫等
方向开展扶贫工作,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帮助帮扶对象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
质量;公司精准扶贫的总体目标是落实力所能及的扶贫开发工作,履行应有的企
业责任;公司由所在社区到镇、由镇到市区,贯彻由小及大、由近及远地开展经
济资助、教育扶贫工作;通过参与社区、镇慈善会及其他慈善机构开展的结对帮
扶、教育助学等项目的方式保证公司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公司 2020 年参与


                                    2
经济资助、教育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             款项用途 金额(元)     时间                  备注

                                                                          新冠肺炎疫情捐款
 1     丹灶镇党委组织工作办公室   防疫捐款   1,500      2020/4/20
                                                                           (党委名义捐)
 2           武山县教育局         教育扶贫   20,000     2020/8/17    教育扶贫(交易所扶贫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慈善会                                             慈善济困日慈善活动
 3                                 慈善款    4,000      2020/8/26
             职工互助基金                                                   (职工互助)
 4            广东狮子会           慈善款    10,000     2020/8/29     参与慈善会项目(敬老院)
        祁东县金桥镇中心学校                                                  教育扶贫
 5                                教育扶贫   10,000     2020/9/18
           曾家(会朝)小学                                         (教学基础设施:自来水设备)




       7、加强子公司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初步形成“管理总部+业务子公司”的管理模式,管理总部以
资源整合、战略支持和后端服务为主,自身不从事具体的盈利性业务,业务子公
司将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专注于自身业务的发展,以提高各业务板块的经营
管理效率,实现分业务板块专业化经营。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子
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做好子公司的管理,提高子公司管理的积极性,促进
子公司业务提升及盈利能力。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 71 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3)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0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信贷业务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
案。
       4、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关于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1)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
事长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聘任张天荣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7、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
案。
       10、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6)关于制定《投资孵化项目跟投制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1)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变更出资方式的议案;
   (3)关于公司超硬相关业务整合的议案;
   (4)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2、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关于聘任邹卫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3、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5
   (1)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公司进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
案;
   (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6)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
议案;
   (12)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13)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的议案;
   (14)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对即期回报影响、填补措施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
议案;
   (1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6
    (19)关于增补文俊先生和邹卫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0)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4、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1)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4)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5、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1)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4)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6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均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的形式、会议决议程
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审议及通过议案共 37 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2、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信贷业务的议案。
    3、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7
   (2)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 2019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投资孵化项目跟投制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进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
案;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5)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8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
议案;
    (11)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的议案;
    (1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对即期回报影响、填补措施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
议案;
    (1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增补文俊先生和邹卫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8)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交董事会。2020 年,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及通过议案共 3 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关于提名张天荣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2)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9
如下议案:
      ① 关于提名张天荣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①关于提名文俊先生和邹卫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动,公司已及时完成了相关人
员的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相关规定,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责。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
审议议案共 13 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② 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③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④ 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⑤ 关于公司《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⑥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⑦ 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② 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③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10
    (4)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5)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监事和管理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并对薪酬等事项进
行了讨论与审议。2020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及
通过议案共 5 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绩效考评的议案;
      ②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2)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②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③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

议案。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及公司自身发展状
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
审议并提出建议。2020 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及通过
议题 1 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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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匡同春先生、吴明娒先生、刘湘云先生共同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
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出具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运营、研发、内部控制及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三会运作情况,凭借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做出独立及
公正的判断,推动了公司规范化管理,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匡同春先生、吴明娒先生及刘湘云先生等独立董事将分别向公司股东大会提
交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1、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的依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加强信息披露事项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广
大投资者权益,增强公司透明度;
    2、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及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履
职能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及高效性,更好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的核心职能;
    3、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公
司和股东利益为行为准则,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公司内部治理机构,提
升规范运作水平,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
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运作能力,提高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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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规范性、履职能力及决策能力,提升公司法人内部治理水
平,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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