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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民生证券关于新劲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3-0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公司”“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对新劲刚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民生证券进行的核查工作

    民生证券持续督导人员通过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大额交易
付款凭证、相关的合同和发票以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表,查阅内
部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劲刚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
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
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新劲刚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文俊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1430号)核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70,56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7.74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2,199,876.32元;非公开发行729,000张可转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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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债券,面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额为人民币72,900,0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55,099,876.32元,扣除发行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603,468.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496,407.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
到账,且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
年5月7日出具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0]2455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总额                                               255,099,876.32
减:发行费用                                                 3,603,468.57
募集资金净额                                               251,496,407.7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1,496,407.75
加: 2020年5月7日-2020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                         36,157.46
减: 2020年5月7日-2020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转出                     36,157.46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0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金额                                 0
其中:银行及证券保本理财产品
      银行定期存款
      活期存款余额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合法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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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佛山分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建设银行佛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
格审批,以确保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0-044、2020-049)。

    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149.6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6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支取完毕,相应
的募集资金专户也已被注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2、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050166729600000808;

    3、初始存放金额:251,496,407.75元;

    4、存款余额:0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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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149.6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29076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 25,149.64 万元(未包含转
利息支出,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用于置换预先已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
金对价,包括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的并购贷款 20,000
万元,以及部分自有资金 5,149.64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
照募集资金用途支出完毕,且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日办理
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专户中的余额 36,157.46 元人民币(募集资
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公司与民生证券及建设银行佛山
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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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新劲刚管
理层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劲
刚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新劲刚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的
相关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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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蓝天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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