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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过渡期损益报告2021-03-09  

                              专项审计报告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510Z001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录



序号                  内容          页码


1      专项审计报告                 1-2


2      合并利润表                    3


3      财务报表附注                 4-39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10003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SM China CPA LLP

                                                        Tel:+86 010-66001391
                                                        Email:international@rsmchina.com.cn




                               专项审计报告

                                                       容诚专字[2021]510Z0014 号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石工具”)
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利润表及其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金刚石工具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
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
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
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
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1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金刚石工具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
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刚石工具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合
并经营成果。

    四、编制基础和对分发的限制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本报告仅供广
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出售确定金刚石工具过渡期间的损益
状况之事宜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此页为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1]510Z0014 号报告之签字
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3 月 8 日




                                        2
                                                             合 并 利 润 表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附注五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33,414,607.40
其中:营业收入                                                                               1                                    33,414,607.40
二、营业总成本                                                                                                                    32,538,259.14
其中:营业成本                                                                               1                                    25,342,394.26
   税金及附加                                                                                2                                       89,498.95
   销售费用                                                                                  3                                     2,652,380.34
   管理费用                                                                                  4                                      493,062.54
   研发费用                                                                                  5                                      626,171.33
   财务费用                                                                                  6                                     3,334,751.72
    其中:利息费用                                                                                                                          -
       利息收入                                                                                                                        5,116.36
 加:其他收益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                                    -1,679,212.1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                                      234,734.2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                                       -73,847.5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41,977.16
加:营业外收入                                                                                                                             -
减:营业外支出                                                                               10                                        8,008.8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49,986.03
减:所得税费用                                                                               11                                     -294,668.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5,317.6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5,317.6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5,317.61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55,317.6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55,317.61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2020 年 12 月过渡期合并利润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2020 年 6 月,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设立广
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石工具”),旨在以金刚石工具为主体,
通过收购新劲刚持有的超硬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以及新劲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劲刚”)100%股权和三河市科大博德粉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博德”)
100%股权,全面整合超硬材料制品业务,实现分业务板块专业化经营。
    2020 年 9 月,新劲刚与金刚石工具已就上述业务整合事项签署《业务整合协议》,
且上述业务划转已经新劲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通过。
    金刚石工具成立时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办公楼)之二及
 注册及办公地址
                      (车间一)之二

 法定代表人           王刚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年6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54TKX538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及金
                      属矿批发;建材批发(不含木制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经营范围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节能技术
                      推广服务;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等

    2. 历史沿革
                                           4
(1)2020 年 6 月 11 日,金刚石工具设立
    2020 年 1 月 3 日,新劲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
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子公司的议案》,设立全资子公
司“广东新劲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1 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南海 6 核设通内字[2020]
第 20061101933 号《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准予金刚石工具设立。
    金刚石工具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元)            (万元)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757.21            0.00       100%

                    合计                              6,757.21            0.00      100%

(2)2020 年 9 月,金刚石工具第一次增资
    2020 年 9 月 18 日,新劲刚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对金刚石工具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6,757.21 万元增加至 12,000 万元,前述注册资本由新劲刚以货币形式于 2049 年 12 月 31
日前缴足,并同意相应修改章程。
    2020 年 9 月 21 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南海 6 核变通内字[2020]
第 fs20091801141 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金刚石工具本次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金刚石工具提供的银行流水凭证,新劲刚已于 2020 年 9 月向金刚石工具缴纳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刚石工具股权结构如下: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万元)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0,000.00       100%

           合计                                    12,000.00         10,000.00      100%

    3.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刚石工具拥 2 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新劲刚(香港)
有限公司和三河市科大博德粉末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5
(1) 新劲刚(香港)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新劲刚(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RMS1001-1003,10/FWINGONKOWLOONCTR345NATHANRDKL

 董事                王刚

 注册资本            50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7年6月30日

(2) 新劲刚(香港)有限公司历史沿革
1)2017 年 6 月,香港劲刚设立
    香港劲刚设立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取得了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下发的《注
册证明书》,注册资本为 50 万美元。
    广东省商务厅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向香港劲刚颁发了编号为境外投资证第
N4400201700359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同意香港劲刚从事进出口贸易、投资及相关
技术咨询服务。
    香港劲刚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100%

              合计                                            50.00        100%

2)2020 年 9 月,香港劲刚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9 月,经新劲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通过,新劲刚将其持有的香港
劲刚 100%股权转让给金刚石工具。
    2020 年 9 月,新劲刚与金刚石工具签订《业务整合协议》,新劲刚将其持有的科大
博徳 100%股权、香港劲刚 100%股权及其他与超硬业务有关的资产转让给金刚石工具。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香港劲刚设立时,新劲刚持有香港劲刚 100%股
权,现已变更为金刚石工具。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刚石工具持有香港劲刚 100%的股权。

                                         6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香港劲刚主要从事金刚石磨具相关产品的出口贸易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
重大变化。
(3)三河市科大博德粉末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三河市科大博德粉末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马起乏村北
 法定代表人                 王振明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6年07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8279136589XY

                            研发、销售:金刚石工具及制品,金刚石工具用粉末,硬质材料涂层制品;金刚石
                            工具制品的制造技术;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限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三河市科大博德粉末有限公司历史沿革
1)2006 年 7 月,科大博德设立
    科大博德于 2006 年 7 月 13 日由王刚、王振明、罗骥、郭志猛、赵文东出资设立,
取得了由廊坊市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注册号为 1310822010198《营业执照》,设
立时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80 万元。
    科大博德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刚                        36.00               36.00                45.00

   2             王振明                          16.00               16.00                20.00

   3             郭志猛                          12.00               12.00                15.00

   4                 罗骥                         8.00                8.00                10.00

   5             赵文东                           8.00                8.00                10.00

              合计                               80.00               80.00               100.00

2)2010 年 8 月,科大博德第一次增资

                                                   7
    2010 年 8 月 16 日,科大博徳股东会作出决定,同意科大博徳的注册资本从 80 万元
增加至 2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20 万元由科大博徳原股东及新股东邵慧萍、林涛以货
币形式认缴。其中,王刚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8 万元,王振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4 万元,
郭志猛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2 万元,罗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2 万元,赵文东认缴新增注
册资本 2 万元,邵慧萍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 万元,林涛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 万元;并同
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0 年 6 月 28 日,北京中永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为 2010 中永焱
验字 1084 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6 月 28 日止,科大博德已收到王刚、王振明、
郭志猛、赵文东、罗骥及邵慧萍、林涛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20 万元。
    2010 年 8 月 28 日,三河市工商局作出编号为(三)登记内变字[2010]第 164 号《准
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科大博徳的此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科大博徳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刚               104.00             104.00             52.00

   2          王振明                  30.00              30.00             15.00

   3          郭志猛                  24.00              24.00             12.00

   4          赵文东                  10.00              10.00             10.00

   5              罗骥                20.00              20.00              5.00

   6          邵慧萍                   6.00               6.00              3.00

   7              林涛                 6.00               6.00              3.00

           合计                      200.00             200.00            100.00

3)2010 年 12 月 30 日,科大博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22 日经科大博德全体股东同意,劲刚有限分别与王刚、王振明、罗骥、
郭志猛、赵文东、邵慧萍、林涛签订了《三河市科大博德粉末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新劲刚以上述 7 名原股东原始出资 200 万元作价受让科大博德 100%股权,科大博德成
为新劲刚的全资子公司。2010 年 12 月 30 日,科大博德在三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
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8
    2010 年 12 月 30 日,三河市工商局作出编号为(三)登记内变字[2010]第 227 号《准
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科大博徳的此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科大博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劲刚有限                200.00             200.00            100.00

           合计                      200.00             200.00            100.00

4)2020 年 9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9 月,新劲刚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将其持有的科大博徳 100%股权转让给金
刚石工具,并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2020 年 9 月,新劲刚与金刚石工具签订《业务整合协议》,新劲刚将其持有的科大
博徳 100%股权、香港劲刚 100%股权及其他与超硬业务有关的资产转让给金刚石工具。
    2020 年 9 月,金刚石工具修订了《三河市科大博德粉末有限公司章程》,金刚石工
具已成为科大博徳的唯一股东。
    2020 年 12 月 30 日,科大博徳已办理完毕上述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5)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刚石工具持有科大博德 100%的股权。
6)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科大博德主要从事金刚石工具及制品,金刚石工具用粉末,硬质材料涂层制的加工、
销售,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新劲刚召开了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
资产出售议案,同意将其持有金刚石工具的 100%股权出售给佛山市润棋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出售金刚石工具 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步骤为将超硬业务资产包下沉
至金刚石工具和金刚石工具股权出售。超硬业务资产包包括新劲刚持有与超硬业务相关
的经营性资产以及与该类经营性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全资子公司科大博德 100%股权、
全资子公司香港劲刚 100%股权。
    根据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国际评字[2020]第 VIMQD0695 号《评
估报告》,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金刚石工具的评估值为 10,632.97 万元。
                                        9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金刚石工具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0,680.00 万元。交易方式为现
金支付,具体支付方案如下:第一期支付 5,446.80 万元,自金刚石工具工商变更登记
完成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支付 5,233.20 万元,自第一期最后支付日起
第 12 个月的最后一日前(含当日)支付。

    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过渡期间,标的公司金刚石工具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
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需确定评估基准日
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益。标的公司审计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大于
其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在支付最后一笔转让价款时
支付。资产交割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资产交割日(包括交
割日当日)止的期间。其中,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资产交割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 本财务报表为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为确定拟出售
资产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评估基准日之次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
成果之目的而编制,故未包括个别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个别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个别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个别利
润表。

    2.除前段所述事项外,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
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
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合并利润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0

                                       1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经营成果。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
币为记账本位币。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
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6.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
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
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

                                         11
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
(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
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
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
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
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7.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
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
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
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12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
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
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
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
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
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
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
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
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
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
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
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


                                       13
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
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
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
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
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
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
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14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
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
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
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
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
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
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
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
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
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
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
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
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
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
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
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15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
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
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
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
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
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
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
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
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
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
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
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
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
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


                                      16
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
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
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
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
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金属制品及其他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 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17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往来款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员工备用金及社保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4 应收退税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


                                       18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
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
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
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
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
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
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
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19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
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
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
进行抵销。

    8.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
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20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
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
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
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
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
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
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
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9.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1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
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
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
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
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
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
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
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
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
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
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
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
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
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2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
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
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0.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
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
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
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
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
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
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
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
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
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
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
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
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23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
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
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
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
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
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
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


                                     24
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
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
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
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
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25
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
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
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
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
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
处理见附注三、9。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
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
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12。

    1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
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6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和预计可使用年限及估计的剩余价值按直线法
计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后的净额
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对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停止计提折
旧并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及残值率(原值的 2%)确定其折旧率。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20-30 年            3.17%~4.75%      2%~5%
机器设备                     3-10 年            9.50%-31.67%      2%~5%
运输设备                       4年              23.75%~24.5%      2%~5%
电子设备                      3-5 年            19.00%~31.67%     2%~5%
工具、器具及家具              3-5 年            19.00%~31.67%     2%~5%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
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
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
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
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2.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27
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
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
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
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
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
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
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


                                     28
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根据
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
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
险费,住房公积金,公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
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
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
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的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
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
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
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
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
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条件的,将根据设定的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此以外,企业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


                                       29
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1)服务成本。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
净额。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4.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
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
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5.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
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
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
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30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
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
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
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
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
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
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
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
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
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
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31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对于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
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贸易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本公
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
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
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具体方法

    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
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判断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
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各类业务收入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判断:

    ① 国内单卖模式收入

    在货物发出,取得对方确认,认定为公司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确认收入。

    ② 出口单卖模式收入

    根据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公司取得出口报关单和出口装运单
后,认定为公司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确认收入。

    ③ 消耗管理模式收入

    客户按月出具合作生产线的实际产量确认单(通常按面积计量),公司取得产量确
认单认定为公司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确认收入。

    16.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32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
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
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
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
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3
    ③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
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
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收益;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
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
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
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

                                     34
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所得税费用计量

     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
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18.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
则。金刚石工具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
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四、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               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纳流转税额                          2%

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8.25%

利得税                     应评税利润                         16.5%、8.25%

     本公司子公司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


                                           35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三河市科大博德粉末有限公司                  25%

新劲刚(香港)有限公司                      16.5%、8.25%


     五、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3,201,560.94                        24,565,742.59
其他业务                                        213,046.46                        776,651.67

           合   计                         33,414,607.40                        25,342,394.26

     2.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城建税                                                                             15,260.79
教育费附加                                                                           9,156.47
地方教育附加                                                                         6,104.29
印花税                                                                             58,899.30
环境保护税                                                                             78.10
                       合   计                                                     89,498.95

     3. 销售费用
                       项   目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职工薪酬                                                                         1,017,255.55
业务招待费                                                                        523,697.76
差旅费                                                                            416,028.45
运输费                                                                                      -
折旧费                                                                               5,411.07
办公费                                                                            209,642.47
保险费                                                                             14,674.29



                                           36
                     项   目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燃油费                                                               25,853.49
修理费                                                              437,417.26
木箱熏蒸费                                                            2,400.00
                     合   计                                      2,652,380.34

       4. 管理费用
                     项   目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职工薪酬                                                            337,981.71
办公费                                                               45,477.28
折旧与摊销                                                           10,488.27
差旅费                                                                2,109.89
业务招待费                                                           27,764.30
中介费                                                                3,500.00
交通费                                                                7,363.29
修理费                                                                5,100.00
水电费                                                                2,773.38
通讯费                                                                  100.00
盘亏                                                                -23,991.88
租赁费                                                               36,242.98
保险费                                                                1,758.97
伙食费                                                               36,394.35
                     合   计                                        493,062.54

       5. 研发费用
                     项   目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人工费                                                              157,211.37
直接投入                                                            418,177.57
折旧与摊销                                                                   -
其他                                                                 50,782.39
                     合   计                                        626,171.33



                               37
     6. 财务费用
                   项   目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利息支出                                                                               -
    减:利息收入                                                                5,116.36
利息净支出                                                                     -5,116.36
汇兑损益                                                                    3,319,474.59
手续费及其他                                                                   20,393.49
                   合   计                                                  3,334,751.72

     7.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6,934.4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679,670.0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6,476.48
                   合   计                                                 -1,679,212.14

     8.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跌价损失                                                                  234,734.24
                   合   计                                                    234,734.24

     9.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73,847.52
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合   计                                                    -73,847.52

     10.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滞纳金                                                                          8,008.87
                   合   计                                                      8,0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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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的组成
                   项   目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所得税费用                                                                           -
递延所得税费用                                                                 -294,668.42
                   合   计                                                     -294,668.4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利润总额                                                                       -649,986.0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62,496.5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7,399.1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91,805.8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158,323.01
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
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13,053.94
所得税费用                                                                     -294,668.42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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