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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24001          债券简称:劲刚定转
债券代码:124013          债券简称:劲刚定02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1,526,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3,152,634.1 元(含税)。
    (二)自本次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
则是一致的。
    (四)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1,526,34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15 日
    (二)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姓名
     1                       02*****947                         王刚
     2                       02*****710                         彭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4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4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劲刚定转转股价格将由 15.48 元/股调整
为 15.38 元/股,可转债劲刚定 02 转股价格将由 17.74 元/股调整为 17.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6)。

       七、咨询机构

       (一)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 6 号证券事
务部
       (二)咨询联系人:张天荣、周一波
       (三)咨询电话:0757-66823006
       (四)传真电话:0757-66823000

       八、备查文件

       (一)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
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