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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6-23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4001             债券简称:劲刚定转
债券代码:124013             债券简称:劲刚定02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王刚先生、王婧女士、邹卫峰先生、文俊先生、张天荣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湘云先生、张志杰先生、朱映彬先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湘云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志杰先生、朱映
彬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
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

                                   -1-
立董事。董事任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
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匡同春先生、吴明娒先生、非独立董事董学友先
生、吴小伟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除吴小伟
先生仍在公司子公司任职外,其余均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董学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2,960 股,吴小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370,008 股,匡同春先生的配偶彭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00 股,吴明娒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离任董事的相关规定。
    匡同春先生、吴明娒先生、董学友先生、吴小伟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
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




                                  -2-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刚先生:男,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
大学 MBA 进修结业。曾任香港李兆峰公司技术部经理、佛山市时通公司总经理、
佛山星宝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自公司创立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刚先生与雷炳秀女士、王婧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持有公司 29,456,454 股股份。王刚先生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实际控制人王婧为兄妹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股东雷炳秀为母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婧女士:女,197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曾任公司信息管理部主任,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婧女士持有公司 2,080,079 股股份。王婧女士与王刚
先生、雷炳秀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与董事、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王刚为兄妹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雷炳秀为母
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邹卫峰先生:男,1976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 年 5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职安信证券中小企业融资部业务副总裁;2010 年 12 月至 2019 年 5 月,
先后任职恒泰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华南部副
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职民生证券投资银行部
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20 年 10 月 28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 年 3 月任知诺咨询(广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3-
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卫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文俊先生:男,1970 年 11 月生,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学与信
息系统专业,具备超过 25 年射频微波行业经验,曾任职于佛山电子工业集团总
公司无线电八厂声光电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佛山市勉志电子有限公司,现在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董事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俊先生持有本公司 4,463,406 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天荣先生:男,1979 年 9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毕业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同年入职广东宽普科
技有限公司,现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董事、副总经理。
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天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20,029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湘云先生:男,196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共党员,金融学(财务投资)教授、博士后,现任广东财经大学教授、粤港澳大
湾区科技金融与数字经济协同创新研究院院长,广州市重大项目行政论证专家
(财务投资),清远市政府顾问。曾任湖南衡阳南岳油泵油嘴有限责任公司财务
会计管理人员、中国高校金融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广东金融学会理事兼学术委员。
2018 年 6 月任众诚汽车保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湘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已经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张志杰先生:男,197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
共党员,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物理化学专业博士。曾任国营 4404 厂助理工程师,
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材料科学与
工程的教学及科研工作,为广东省首批扬帆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先后主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广东省省部产学研重大专项等省
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二十多项,获发明专利授权二十多件,发表科研论文数十篇,
主编出版高等学校教材一本,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其它
厅局级科技奖励四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志杰先生尚未取

                                     -5-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
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朱映彬先生:男,198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
共党员。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博士学位,人才引进到华南理工大学工作,现任电
子与信息学院/微电子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激光传输与光通信,
半导体与真空微纳电子器件。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包括一区论文两篇,单篇最高
引用超 100 次。曾获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博士生奖。
主持国家基金等多个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映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朱映彬先生尚未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
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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