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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6-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新劲刚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
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等
级不高于 R3(中风险)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上述最高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风险等级不高于 R3(中风险)的理
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单项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公

司采取的措施、对公司的影响分析、及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一)投资风险、风险措施控制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流动性较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
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
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等级不高
于 R3(中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上述最高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
实施和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发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等级不高
于 R3(中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收益。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按照严格控制
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性的原则下,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风险等级不高于 R3(中风险)的
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
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蓝 天              刘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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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