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的公告2021-07-24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1-076
债券代码:124001 债券简称:劲刚定转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1%
的公告
控股股东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雷炳秀女士、王婧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劲刚定转”(债券代码:124001)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进入转股期,“劲刚定
02”(债券代码:124013)自 2021 年 5 月 7 日进入转股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 29.5554%的公司控股股东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雷炳秀女士、王婧女士
受可转换公司债券“劲刚定转”“劲刚定 02”转股 8,036,552 股被动稀释(被
动稀释合计比例为 1.6932%)及 2021 年 5 月 13 日雷炳秀女士非定期报告窗口期
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 股的影响,其持股比例由 29.5554%减少至 27.7102%,股
份比例变动超过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王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雷炳秀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王婧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四街 6 号 802 房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
股票简称 新劲刚 股票代码 30062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 股)
- 1-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王刚 被动稀释 0 1.2896
集中竞价 20 0.1521
雷炳秀
被动稀释 0 0.3124
王婧 被动稀释 0 0.0911
合 计 - 20 1.845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
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1)王刚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2,945.6454 22.3959 2,945.6454 21.10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1.4114 4.1164 541.4114 3.87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04.2340 18.2795 2,404.2340 17.2269
(2)雷炳秀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33.6559 5.5780 713.6559 5.11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3.4139 1.3945 163.4139 1.17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0.2420 4.1835 550.2420 3.9426
(3)王婧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 2-
合计持有股份 208.0079 1.5815 208.0079 1.49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0020 0.3954 52.0020 0.37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6.0059 1.1861 156.0059 1.117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王刚先生、雷炳秀女士本次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2、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所持公司部分股
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
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
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3、如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公司股票,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
划
持,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
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或集中竞
价等法律允许的方式。
4、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
种类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截至本公告日,王刚先生、雷炳秀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 1:本公告中比例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 3-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王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雷炳秀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王婧
2021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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