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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关于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2022-04-22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2-035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完成了对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100%股权的收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收购基本情况
    为收购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向文俊、吴小伟等 17 名股东
发行 21,255,723 股股份以及 6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8 月 9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文俊等发
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430 号)。
    2019 年 9 月 23 日,宽普科技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7292226957)。公司现持有宽普科技 100%股权,宽普科技成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及补充协议”),交
易对方承诺,宽普科技在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5,000 万元、6,000 万元。
    此外,重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了业绩补偿措施:如宽普科技第一年实现净
利润已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 90%,当年不触发补偿程序;如第一年及第二年累
积实现净利润已达到两年承诺净利润的 90%,则第二年不触发补偿程序;如宽普
科技 2019、2020 年及 2021 年累积实现净利润达到三年承诺的净利润的 100%,
则不触发补偿程序。除前述情形外,则均应补偿。
    在补偿期间内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届满时,交易对方应优先以其在本次定向发
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偿;
在补偿期间三年全部届满时,交易对方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含交易对方已将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进行补偿;剩余不足
部分,交易对方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偿;可
转换公司债券仍不足以补偿的,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偿。交易对方内部按各自在
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所获总对价的比例承担补偿
责任。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510Z0030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
审计的宽普科技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11,069.1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 10,781.50 万元,该数据已经扣除超额奖励;不扣除超额奖励事项,宽普
科技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13,170.6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2,883.00 万元,完成了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