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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0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广东
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 2022
年度公司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各项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围绕公司经营而进行,共召开了 8 次监
事会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总经办会议室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的议案》《关于 2018-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更新后)的议案》
《关于补充披露终止经营损益情况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总经办会议室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总经办会议室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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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总经办会议室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监事会会议室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监事会会议室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监事会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监事会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除召开了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出席了公司股东
大会等,听取了公司的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
监督各项决策的实施,掌握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
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列席了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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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违
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
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
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对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符合“诚
实守信、公开平等”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
盘活资产,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运行及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
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6、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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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
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2023 年,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
升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
高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
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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