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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0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全面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不断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的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 2022 年度董
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2 年,是公司集中资源聚焦于“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和“特殊应用领域
材料业务”布局和发展的第二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43,039.53 万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 13,151.83 万元,收益水平和质量均较去年有所提
升。2022 年来,全资子公司宽普科技一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拓展新领域,开发
新产品,启用新基地提升效率和产能,着力于巩固行业领先优势,增强发展后劲。
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下游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的有利条件,通过推出新一期股权激
励计划等多方面措施,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产品交付能力,扩大产品销售,继续
保持了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双增长。全资子公司康泰威则从抓重点突破入手,坚持加
大吸波复材产品的研发投入不动摇,新产品开发取得新成效;2022 年,上游配套厂
商的正常生产及远程物流效率因客观原因造成了一定影响,使得热喷涂材料产品交
付有所延后,导致公司 2022 年特殊应用材料的收入规模有所下降。总体而言,公司
2022 年进一步夯实了战略定位清晰、行业前景广阔、产业基础扎实、资产质量优良、
盈利能力突出的良好局面。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
    1、制定 2022 年度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研讨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的竞争情况和公司的发展
阶段,根据经营管理层各经营实体拟定的 2022 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制定了 2022 年

                                      1
度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并督促经营管理层推进及落实。董事会各位董事勤勉尽责、
发挥专业优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增强了董事会战略决策能力,保证公司
经营管理正常进行。
    2、完善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
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相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3、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管理,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做好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做好内部信息管理,防止发生内部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行为。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投资者热线、“互动
易”及参与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等渠道及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及
互动。公司积极客观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回复互动易,有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持续及稳定的关系。
    6、落实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作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首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第三
方专业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的辅导,按清洁生产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治理水平并
通过了专业机构审核。
    公司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等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从经济资助、教育扶贫等方
向开展扶贫工作,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帮助帮扶对象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


                                    2
公司精准扶贫的总体目标是落实力所能及的扶贫开发工作,履行应有的企业责任;
公司由所在社区到镇、由镇到市区,贯彻由小及大、由近及远地开展经济资助、教
育扶贫工作;通过参与社区、镇慈善会及其他慈善机构开展的结对帮扶、教育助学
等项目的方式保证公司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公司 2022 年参与经济资助、教育
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         款项用途   金额                    备注
 1         广东狮子会       慈善款    15,000 元          参与慈善会项目
 2     丹灶镇中心小学晨曦
                          赞助义工    10,000 元   丹灶镇中心小学团队拓展活动赞助
         领航家长义工团
 3     佛山市南海区企业上
                          对口帮扶    10,000 元          黔东南脱贫振兴
           市促进会

       7、加强子公司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初步形成“管理总部+业务子公司”的管理模式,管理总部以资
源整合、战略支持和后端服务为主,自身不从事具体的盈利性业务,业务子公司将
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专注于自身业务的发展,以提高各业务板块的经营管理效
率,实现分业务板块专业化经营。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
制度》等制度规定做好子公司的管理,提高子公司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子公司业务
发展及盈利能力提升。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 44 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3)关于 2018-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更新后)的议案;
     (4)关于补充披露终止经营损益情况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10)关于 2022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6)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5、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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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4)关于补选桑孝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7)关于聘任桑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补选桑孝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均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的形式、会议决议程序
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审议及通过议案共 20 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5
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4)关于补选桑孝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交董事会。2022 年,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及通过议案共 2 个。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关于提名桑孝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②关于提名桑孝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
规定,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责。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议案


                                     6
共 13 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①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② 关于 2018-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更新后)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②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③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④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⑤ 关于公司《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⑥ 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⑦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⑧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5)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并对薪酬等事项进行了讨
论与审议。2022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议及通过议案


                                     7
共 8 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①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②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2)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①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②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③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3)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①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②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审议并
提出建议。2022 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及通过议题 1 个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刘湘云先生、张志杰先生、朱映彬先生共同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


                                     8
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出具独立
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运营、研发、内部控制及董事会、监事
会和股东大会等三会运作情况,凭借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做出独立及公正的
判断,推动了公司规范化管理,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刘湘云先生、张志杰先生及朱映彬先生将分别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1、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的依法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项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
公司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公司透明度;
    2、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及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履职能
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及高效性,更好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的核心职能;
    3、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
东利益为行为准则,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公司内部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
作水平,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运作能力,提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规范性、履职能力及决策能力,提升公司法人内部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平稳、
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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