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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湘云2023-04-20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湘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湘云)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会议和三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亲自出席了八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
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
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
立董事作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
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 2022 年 4 月 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补充确认关联交
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更正 2018-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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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2022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
信贷业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会计政策变更
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 2022 年 6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对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 2022 年 7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全资子公司实
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在 2022 年 8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 2022 年 10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
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补选桑孝先生为公司董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回购股份事宜、聘任桑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8、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动态以及与公司相关的媒
体、网络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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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
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行职责
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同时忠实地履行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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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
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湘云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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