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8-103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
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敏华女士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范敏华女士、罗佟凝女士、焦树阁先生和周茂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
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张海燕女士、陈亚东先生和樊德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0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
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敏华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硕士学历,中
国药科大学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84 年 9 月至 1992 年 5 月,
任浙江省医药管理局科技处干部;1992 年 6 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董事长;2000 年 4 月至今,任杭州赛利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 年 7 月至今,任杭州泽芙雪
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任海南普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任安徽普利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
事;范敏华女士还担任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范敏华女士 20 多年来,潜心钻研化学药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和质量管
控,是公司“地氯雷他定干混悬剂及其制备法”、“一种地氯雷他定分散片及其制
备方法”、“一种双氯芬酸钠微丸制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马来酸曲美布汀片及
其制备方法”、“马来酸曲美布汀干混悬剂及其制备方法”等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主持了公司更昔洛韦钠冻干粉针剂及原料药等产品的 FDA、欧盟及 WHO 的
cGMP(GMP)认证。
范敏华女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39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5.1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99%;范敏华女士与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朱小平先生为夫妻关系。
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其他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范敏华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周茂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硕士学历,中级
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97 年 2000 年,任浙江工业
大学制药工程系讲师;2000 年 4 月至今,任杭州赛利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总经
理;2002 年至 2006 年,任普利有限发展部经理,销售财务经理,人力资源经理;
2006 年至 2008 年,任杭州赛利药物研究所所长,2009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公
司副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杭州金赛普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杭州泰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安徽普利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周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其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21,67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其他
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周茂先生作为
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JIAO SHUGE(焦树阁) 先生,新加坡国籍,1966 年生,硕士。现任公司董
事。1989 年 9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航天工业部第 710 研究所研究员,1995 年
12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2002 年 8 月至
今任 CDH Chin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鼎晖投资)总裁,2015 年 7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JIAO SHUGE(焦树阁)先生兼任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迈泰君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海思
太科药业有限公司、芜湖正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董事长;担任万洲国际
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董事;兼任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JIAO SHUGE(焦树阁)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其他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焦树
阁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罗佟凝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本科学历,会计
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新大洲本田
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海南圣宝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会计主管,2004 年 10 月至今在公司财务部任职,2012 年 10 月至今,任
公司财务总监。
罗佟凝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7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其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21,67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其他股
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罗佟凝女士作为
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海燕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博士。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1997 年至 1999 年,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会计系助教,2000 年至
2009 年,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会计系讲师,2010 年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会
计系副教授。2016 年 7 月至今任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2 月至今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张海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张海燕女士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陈亚东 先生,1970 年生,男,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现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专业、药学信息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教授。曾获江苏省
“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 “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美
国密歇根大学(University of Michigan, Ann Arbor)医学院综合癌症中心访
问学者。主持和参与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新药创
制”等科研项目。2015 年课题组课题组成功发现 1.1 类抗肿瘤临床候选新药,
目前正在美国进行 I 期临床。
陈亚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陈亚东先生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樊德珠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汉族,浙江上
虞人,研究生学历,高级律师。1996 年 7 月—1997 年 12 月任杭州民生财团、浙
江中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经理。1998 年 1 月—2005 年 4 月任浙江钱江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5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锦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律师。现任浙江锦丰律师事务所主任, 浙江省律协常务理事、浙江省律协对外交
流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专委、杭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樊德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樊德珠女士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