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8-110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对中小股东(指除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实行单独计票的议案;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 年 11 月 25 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新洲路 78 号,浙江普利药业有 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茂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41 人,代表股份 69,474,86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92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65,039,24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5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4,435,6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2.42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38 人,代表股份 4,551,86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8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16,24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6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4,435,6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21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范敏华女士、罗佟凝 女士、周茂先生、焦树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8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范敏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范敏华女士获得选举票 69,380,1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457,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90%。 1.02 选举罗佟凝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罗佟凝女士获得选举票 69,380,1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457,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90%。 1.03 选举周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周茂先生获得选举票 69,380,1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457,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90%。 1.04 选举焦树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焦树阁先生获得选举票 69,380,1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457,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9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范敏华女士、罗佟凝女士、周茂先生和焦树阁先生当选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的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海燕女士、陈亚东 先生、樊德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海燕女士获得选举票 69,380,1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457,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90%。 2.02 选举陈亚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亚东先生获得选举票 69,380,1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457,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90%。 2.03 选举樊德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樊德珠女士获得选举票 69,380,1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457,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9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衷兴华先生、王基平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监事谢慧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衷兴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衷兴华先生获得选举票 69,380,1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457,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90%。 3.02 选举王基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王基平先生获得选举票 69,380,1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6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4,457,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9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衷兴华先生、王基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的 监事,与职工监事谢慧芳女士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