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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利制药: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8-117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综合制药(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
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对公司股东综合制药(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制药”)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公告。综合制药计划在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3,663,52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3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7,327,057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0,990,58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截至减持股份计划披露日(2018 年 11 月 7 日),综合制药持有本公司股份
23,293,778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2.72%。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
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近日,公司收到了综合制药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
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综合制药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共计减持股份 1,955,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676%),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综合制药持有的股份。
                                              减持均价(元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股)                            (%)
                                2018/11/29        54.15           59,100          0.0323
                集中竞价        2018/11/30        52.15           46,400          0.0253
综合制药(香
                                2018/12/03        55.90           130,000         0.0710
港)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8/12/03        49.03          1,720,000        0.9390
                  合计              -                -           1,955,500        1.0676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综合制药(香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港)有限公司                     23,293,778      12.72%       21,338,278        11.65%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提醒和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上市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四)本次减持后,综合制药持有公司股份 11.65%,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
      (五)综合制药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六)本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
  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