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8-121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药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普利”)近日获得两项国家科技重大新药创制的儿
童用药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立项,分别为“奥卡西平干混悬剂”等 7 个品种专项
课题中的“儿童用药的矫掩味技术和口感评价体系”和“托吡酯缓释胶囊”专项
课题中的“儿童缓控释制剂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平台”,并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收
到第一笔中央财政专项经费资金 724.8 万元,以上补助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
关,并且已实际收到相关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与资产相 是否具
序 收款 补助金额
补助项目 课题名称 入账日期 关/ 与收 补助依据 有可持
号 单位 (万元)
益相关 续性
重大新药创制- 国家科技重大专
浙江 普利-7 个
1 儿童用药品种及 664.8 2018.12.19 收益相关 项(民口)中央 否
普利 品种
关键技术研发 财政专项资金
重大新药创制- 普利-托 国家科技重大专
浙江
2 儿童用药品种及 吡酯缓释 60 2018.12.19 收益相关 项(民口)中央 否
普利
关键技术研发 胶囊 财政专项资金
合
- - - 724.8 - - - -
计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补助均属于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将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
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的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
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