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01-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普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发
生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杭州必益泰得医学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必益泰得医学科技”)发生 2019 年度交易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
民币 2,62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为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
一、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的配偶朱小平为必益泰得医学科技的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必益泰得医学科技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公司关联方。
(一)必益泰得医学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必益泰得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7YKGX9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小平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注册地址: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极路 3 号 404C
经营范围:医学技术研发和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涉及前置审批的项
目除外);生物样品的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提供数据管
理和统计分析及注册申报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必益泰得医学科技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情况
良好,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二、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杭州必益泰得医学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必益泰得医学科技”)发生 2019 年度交易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
民币 2,62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金额
杭州必益 生物等效
接受关联
泰得医学 性研究临
人提供的 市场定价 2,500 0 882.12
科技有限 床监查工
劳务
公司 作
杭州必益
向关联人 泰得医学 房屋租赁
市场定价 120 0 27
提供服务 科技有限 费
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合理性
必益泰得医学科技作为普利制药项目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监查工作方,公
司将充分利用其研究管理平台,以保证公司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其所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
稳定经营。
(二)定价公允性
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
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影响
预计在今后的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的沟通,经公
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公司对 2019 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了预计,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并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
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
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利制药与关联方必益泰得医学科技 2019 年度预
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客观、公正、公平为原则的基础上制订的,该等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普利制药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汪晓东 田 稼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