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关于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9-03-18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3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普利制药”)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签署了《国
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共同设
立海南普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工程”),普利工程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2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持有 66.45%的股权,
国开发展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20 万元,持有 33.55%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本
次投资期限为 10 年,在投资期限内及投资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对国开发展基金
持有的普利工程的股权予以回购。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
议案》,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合计 2,020 万元,
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分 7 次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普利工程股权。2019 年 3
月 20 日前 2 个工作日内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 250 万元,并
受让其所持普利工程 12.38%的股权。
本次股权回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回购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分次回购义务,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
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并受让其所持普利工程 12.38%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普利工程股权结构如下:
受让前 受让后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普利制药 4,000 66.45 普利制药 4,250 70.60
国开发展基金 2,020 33.55 国开发展基金 1,770 29.40
合计 6,020 100 合计 6,020 100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价款
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经本协议各方协商同意,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
2,020 万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价款总额”)。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公司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250 万元。
(二)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各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20 日(即第一笔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日)之前 2 个工作日内,
乙 方 将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总 额 的 12.38% ( 即 人 民 币 贰 佰 伍 拾 万 元 整 , 小 写 :
2,500,000.00 元)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
2020 年 3 月 20 日(即第二笔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日)之前 2 个工作日内,
乙 方 将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总 额 的 12.38% ( 即 人 民 币 贰 佰 伍 拾 万 元 整 , 小 写 :
2,500,000.00 元)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
2021 年 3 月 20 日(即第三笔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日)之前 2 个工作日内,
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14.85%(即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
元)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
2022 年 3 月 20 日(即第四笔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日)之前 2 个工作日内,
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14.85%(即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
元)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
2023 年 3 月 20 日(即第五笔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日)之前 2 个工作日内,
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14.85%(即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
元)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
2024 年 3 月 20 日(即第六笔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日)之前 2 个工作日内,
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14.85%(即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
元)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
2025 年 10 月 19 日(即最后一笔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日)之前 2 个工作日
内,乙方将本次交易剩余全部价款(即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小写:3,200,000.00
元)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
(三)标的股权转让后续事宜和工商变更
公司根据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将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 250 万元划付至国开
发展基金制定账户,国开发展基金和普利工程将尽快办理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