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海燕)2019-04-02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
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
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
激励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次数共 11 次,亲自出席 11 次,没有连续两次未薪
资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 6 次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6 次会议。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
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 2018 年 1 月 1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关于 2018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 2018 年 4 月 1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 2018 年 6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实施
内保外债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 2018 年 7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拟与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 2018 年 8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六)在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在 2018 年 11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海
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海南普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在 2018 年 11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确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及进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在 2018 年 11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海南普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
员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18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
施细则》召集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8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
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
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
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三)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财
务情况以及内部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
与公司高管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此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日常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我们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
相关报道,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
2018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无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8 年,本人将抽出更多的时间了解公
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和勤
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强做大,持续健康发展。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海燕
2019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