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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利制药: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21-04-24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
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
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
要,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
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