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关于董事、高管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2021-10-26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1-132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管周茂先生、高管
蒲建先生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卖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普利转债”(以下简称
“可转债”),该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
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董事高管周茂先生、高管蒲建先生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如下:
股东 交易证券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交易方向 交易日期
姓名 简称 (张) (元/张) (元)
普利转债 买入 2021 年 2 月 26 日 20892 100 2089200.00
周茂
普利转债 卖出 2021 年 8 月 13 日 16230 125.18 2032123.85
普利转债 买入 2021 年 2 月 26 日 15864 100 1586400.00
蒲建
普利转债 卖出 2021 年 8 月 13 日 2200 126.5 278300.00
深交所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
规定的通知》中规定“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入(含申购)、卖出行为均发生在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施行以后的情形,纳入短线交易规制范围。”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及两位高管在实施减持交易前,对以上及其他相关
法规进行了认真解读,理解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入时点为可转债申购日(即
普利转债申购日 2021 年 2 月 9 日),故 2021 年 8 月 10 日后卖出就已超过 6 个月
短线交易规定范围”,两位高管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进行了普利转债减持。
2021 年 8 月 13 日,两位高管减持期间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两位高管卖出
交易触发了系统短线交易提示,公司立即通知两位高管停止普利转债交易。
二、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方式和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
周茂先生本次短线交易行为产生的收益为 408717.39 元,收益金额的计算方
法 为 : 卖 出 成 交 金 额 - 买 入 成 交 金 额 - 交 易 佣 金
=2032123.85-1623000-406.46=408717.39 元。周茂先生已将获利金额全数上缴
公司。
蒲建先生本次短线交易行为产生的收益为 58244.34 元,收益金额的计算方
法为: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交易佣金=278300-220000-55.66=58244.34
元。蒲建先生已将获利金额全数上缴公司。
三、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周茂先生和蒲建先生
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上述行为发生后,董事高管周茂先生和蒲建先生反复认真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已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则,积极配合公司的核查工作。后续严格遵
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对本次行为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
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并主动向公司上缴本次交易的收益。
2、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戒,加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1、周茂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短线交易的情
况说明及致歉函》;
2、蒲建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短线交易的情
况说明及致歉函》;
3、上缴短线交易收益的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