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8-1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立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开立医疗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50 号)核准,开立医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23 元,共计
募集资金 209,252,3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3,55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175,702,300.00 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汇入开立医疗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
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 11,107,302.5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594,997.50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审〔2017〕3-2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开立医疗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额
1 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3,849.41 5,459.50
2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 23,074.41 5,000.00
3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18,585.00 5,000.00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5,224.00 1,000.00
合计 80,732.82 16,459.50
若新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不
足部分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其它途径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
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
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已用自有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
3-442 号《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2,199,045.7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 拟以募集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的比 资金置换
铺底流
建设投资 合 计 例(%) 金额
动资金
医疗器械产业基
33,849.41 350.56 350.56 1.04 350.56
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改扩建
23,074.41 3,335.44 3,335.44 14.46 3,335.44
项目
营销网络及品牌
18,585.00 3,386.38 3,386.38 18.22 3,386.38
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5,224.00 147.53 147.53 2.82 147.53
合 计 80,732.82 7,219.91 7,219.91 8.94 7,219.91
四、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对开立医疗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
行了核查,查阅了相关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关于深圳
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开立医疗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开立医疗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开立医疗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4、开立医疗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长城证券同意本次开立医疗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小元 郑 侠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