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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立医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18-034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 年 4 月 20 日 (星期五) 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9 日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031 号兰赫美特酒店二楼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强先生
    6. 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 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349,20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87.3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349,20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87.3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
东人数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1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3,895,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0.97%。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
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49,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49,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49,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49,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49,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六)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49,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49,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45,7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股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关联方陈志强、吴坤祥
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两人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203,450,400 股。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45,7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股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关联方陈志强、吴坤祥
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两人持表决权股份合计 203,450,400 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45,7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股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关联方陈志强、吴坤祥
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两人持表决权股份合计 203,450,400 股。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49,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49,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49,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49,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18 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49,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84,813,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股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26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不含回避
表决股数)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关联方陈志强、吴坤祥
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两人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203,450,400 股;
关联方黄奕波、周文平均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分别持有表决权股份 25,028,280
股、20,275,200 股;关联方深圳市景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黄奕波担任董事长的企业,持表决权股份 15,634,080 股。以上关联方股东合计持
有表决权股份 264,387,96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 律师姓名:冯雄飞、周馨筠
    (三)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
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