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4-2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开立医疗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小元 联系电话:(010)88366060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侠 联系电话:(010)8836606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 不限 于
防 止关 联方 占用 公司 资源 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9
年 5 月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信息化
致
建设项目”的项目进展与预期存在差异。
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
项 目 工作内容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5 月 17 日
项 目 工作内容
《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
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发行监管
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
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
高比例送转股份》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公 司 内 部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 控股 股 东及 实际 控 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他 业 务类 别重 要 事项
(包括 对外 投资 、风 险 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介机构 配合 保荐 工作 的 情 不适用
配合良好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公告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2019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
大变化情况)
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销售团
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波动情况,
队营销网络建设以及受商誉计提
督导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减值等因素影响,2019 年公司营
工作
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2.20%,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下
降 59.81%。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承诺
施
1、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除独立董事外的董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的承诺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股东及其他股东就股份减持和限售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承诺
施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小元 郑 侠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