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4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
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
项发表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必要的财务数据,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交
流。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
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决定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业从业资格,历年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
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等审计服务。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Sun Bin(孙斌)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华小宁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徐舜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