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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立医疗: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4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
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
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
了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监事会现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1、2020 年 4 月 20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0)《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开展 2020 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6)《关于上海威尔逊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及上海和一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17)《关于上海威尔逊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和上海和一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商誉资产组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2、2020 年 8 月 24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2020 年 9 月 30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
议);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4、2020 年 10 月 21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1)《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5、2020 年 10 月 28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0 年 12 月 11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
审议);
    (2)《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3)《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的
议案》。
    7、2020 年 12 月 30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20 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
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0 年度的
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本
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
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
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
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报表真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
关财务规章制度,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无损害公司
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除董监高薪酬以外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
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特此报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