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开立医疗: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开立医疗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小元                 联系电话:(010)8836606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里刚                 联系电话:(010)8836606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 于

 防 止关联 方占用 公司资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 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9

                                                           年 5 月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项   目                          工作内容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 次(含 2021 年对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2020 年年报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5 月 13 日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 司 内 部 制度 的 建 立 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 股东 及实 际控 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 业务 类别 重要 事项
(包括 对外 投资 、风 险 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介机构 配合 保荐 工作 的 情                                             不适用
                                            配合良好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2021 年 4 月 24 日,公司公告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2020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

                                 司受疫情、商誉计提减值等因素影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波动情况,

                                 响,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 督导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同期下降 7.24%,归属于上市公司          工作

                                 股东的净利润为-4,626.31 万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 145.56%。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除独立董事外的董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的承诺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股东及其他股东就股份减持和限售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开立医疗聘请长城证券担任 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由郭

                                              小元、郑侠变更为郭小元、王里刚。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小元                    王里刚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