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324.09 万元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17.68 万元,共计 20,541.77 万元。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8 号)核准,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851,745 股,发行价格为 27.79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3,999,993.5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4,944,026.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9,055,967.35元,其中计入股本27,8 51,74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41,204,222.3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出具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78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安排 根据公司《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彩 超、内窥镜产品研发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 研项 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开立医疗和开立医疗全资子公司广东开立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开立”)。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后) 1 彩超、内窥镜产品研发项目 35,165.31 24,705.43 24,211.03 2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25,510.61 15,081.12 15,081.12 3 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研项目 58,549.96 37,613.45 37,613.45 合计 119,225.87 77,400.00 76,905.6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 1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合 计为人民币20,324.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后)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彩超、内窥镜产品研发项目 24,211.03 12,604.92 12,604.92 2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5,081.12 3,384.44 3,384.44 3 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研项目 37,613.45 4,334.73 4,334.73 合计 76,905.60 20,324.09 20,324.09 (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实际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2,176,841.29元,本次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不含税)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 拟置换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3,893,600.00 1,415,094.34 1,415,094.34 2 律师费 613,207.55 424,528.31 424,528.31 3 审计费及验资费 3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4 登记费等其他费用 87,218.64 87,218.64 87,218.64 合计 4,944,026.20 2,176,841.29 2,176,841.29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 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出具了《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13号)。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安排,即“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合理、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13 号),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