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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立医疗: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小宁)2022-04-2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华小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华小宁)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我在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华小宁,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蛇口
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和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安达信(深圳)公司高级经
理。现任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裁,兼任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等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5               5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接到董事会通知之后,均认真审议会议资料并
 向公司管理层深入了解相关信息,确保对审议事项全面了解。我在会议中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会计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
 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在股
 东大会中,本人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回答股东问询。
     本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
 会委员参与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形成的决议提交董事会。
     同时,公司为独立董事深入调研会议相关事项等方面提供了便利,积极有效
 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1 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开展 2021 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
 薪酬方案》、《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大会决议有效期》、《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
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关注了公司涉及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的各类事项,重点包括:(1)公
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司于 2018 年收购上海威尔逊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及上海和一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形成了大额商誉,该两家公司在 2020 年业绩大
幅下滑,经资产评估机构审慎评估,在 2020 年度报告中对公司商誉计提了减值
准备,符合会计法则及相关监管规则要求;(2)现金分红情况:公司 2020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进
行利润分配,该操作合法合规。(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提供审计服务是合适的,
且能保证审计独立性,同意续聘。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年度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检查了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流程,公司
为本人开展现场调研提供了积极的支持。本人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财务控制机
制相对完善,职位分工能有效制衡,审批流程合理,能够确保不出现重大财务风
险。本人主要从财务治理方面,对公司财务控制、内部审计等方面提出建议,促
进公司财务规范运行,努力做到财务稳健、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七、 总结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赋予我的职权,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的签字页)




                                                        华小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