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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立医疗: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9-0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开立医疗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小元                    联系电话:010-8836606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里刚                    联系电话:0755-8351607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 次,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1)现场检查次数
                                                          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项 目                             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无                不适用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东一
                                                是                不适用
致行动的承诺
2、股东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3、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
                                                是                不适用
格的承诺
4、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的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资
                                                是                不适用
金占用的承诺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的承诺
7、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是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中介              是                不适用
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的措施及承诺
11、公司关于不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是                不适用
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