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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立医疗: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小宁)2023-04-12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华小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华小宁)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
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我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华小宁,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蛇口
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和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安达信(深圳)公司高级
经理。现任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裁,兼任深圳市洲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起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5               5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接到董事会通知之后,均认真审议会议资料
 并向公司管理层深入了解相关信息,确保对审议事项全面了解。我在会议中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会计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
 见。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
 情形。在股东大会中,本人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回答股东问询。
     本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参与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形成的决议提交董事会。
     同时,公司为独立董事深入调研会议相关事项等方面提供了便利,积极有
 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2年1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4 月 24 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4、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分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关于开展 2022 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调整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关注了公司涉及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的各类事项,重点包括:(1)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
了各项审计任务,提供审计服务是合适的,且能保证审计独立性,同意续聘。
(2)商誉减值情况: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余额,需在年度审计时进行商誉
减值测试;(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以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对新任董
事、高管的提名和聘任的决策程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董监高薪酬具有合
理性。(4)现金分红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规要求,考虑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年度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检查了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流程,公
司为本人开展现场调研提供了积极的支持。本人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财务控
制机制相对完善,职位分工能有效制衡,审批流程合理,能够确保不出现重大
财务风险。本人主要从财务治理方面,对公司财务控制、内部审计等方面提出
建议,促进公司财务规范运行,努力做到财务稳健、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七、 总结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赋予我的职权,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的签字页)




                                                        华小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