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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立医疗: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凌宏)2023-04-12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凌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周凌宏)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
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我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周凌宏简历: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
生导师,现任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医疗仪器研究所所长、广东省放
射诊断治疗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省部
级科技成果奖 7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各 1 项;已
取得授权发明专利 6 项。现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专项”
项目,同时担任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医疗仪器分会常务理事、全国放射治疗核医
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技术委员会(TC10/SC3)委员、中华医学会肿瘤放射分会
医学物理学科组委员、广东省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广东省
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医疗器械分会主任委员
和医学物理分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GD TC16)副主任委员、广东省药监局医疗器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
周凌宏先生同时兼任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
选周凌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2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由于公司在2022年11月至2022年
末期间未召开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因此本人尚未以独立董事身份参加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未对公司董事会所审议案进行过表决,亦未参加过公司董事
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自 2022 年 1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由于公司在 2022 年 11 月至 2022
年末期间未召开过董事会,因此本人尚未以独立董事身份参加公司董事会,也
未对公司董事会所审议事项发表过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本人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保护投资者权益:
    1、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正。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关注了公司的重点事项主要包括:(1)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
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2)业
绩预告情况:公司及时披露了各项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数据不存在更正,年
度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认为公司及时向市场
传递自身经营状况,对投资者做出正确投资决策、保护投资者利益有着积极意
义。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为更有效地履行职责,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了解了公司业务开展情
况、公司战略规划及执行情况等,公司相关部门为本人开展现场调研提供了支
持。同时,本人从公司产品研发、行业发展、客户需求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了一
些意见建议。本人认为:公司业务决策形成过程合法合规,业务风险可控,投
资项目管理到位,公司战略决策能得到有效执行。

       七、 总结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相关法规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履行
了监督职责,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各
项行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的签字页)




                                                        周凌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