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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
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自 2017 年 12 月收购电力监理企业宏闽电力 60%的股权以来,多领域监理
及其上下游的拓展已成为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方面。同时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并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原签订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协议》(以
下简称:“《股权购买协议》”)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根据《股权购买协议》
约定的对价条款为基础,拟以现金 5720.95 万元人民币收购股权转让方所持有的宏
闽电力 2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宏闽电力 86.59%股权。
    我们对本次交易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交
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收购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
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雄颖、董刚、冯绍津
                                                          2019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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