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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安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3-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钟林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岚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审阅公司发布的三会公告、定期报
                                                 告及其他 事项公告等在内的有关
                                                 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
                                                 人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保荐代表人对必要的议案发表
                                                 了核查意见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
                                                 人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已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编制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并进行合理保管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是           不适用

3.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
5.IPO 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6.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18 年 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
                                          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决定》(2018)9 号,认定国金证券作为广
                                          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对
                                          交易标的收入和客户核查不充分。该事件发
                                          生后,国金证券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
                                          重新对标的公司客户发出了询证函,并做了
                                          发函记录,并全部收到询证函回函,还执行
                                          了检查、复核、实地走访等其他程序;此外,
                                          国金证券进一步督促其他投资银行项目均应
                                          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尽职调查程序。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2、2018 年 8 月 16 日,国金证券收到中国证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监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
情况                                      下发的“[2018]3 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 年 7
                                          月,贵州证监局对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毕节碧海”)“15
                                          碧海债”、“16 碧海 01”、“16 碧海 02”三只
                                          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检
                                          查,发现毕节碧海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
                                          在不规范情况。贵州证监局认定国金证券作
                                          为该公司债项目的受托管理人,未及时督促
                                          毕节碧海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贵州证监局因
                                          此对国金证券出具了警示函。该事件发生后,
                                          国金证券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督促毕节
                                          碧海整改并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并对相关责
                           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另外国金证券制定了
                           一系列全面加强存续期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
                           措施,对各项目组再次重申债券受托管理工
                           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内
                           部合规检查、监督和问责,督促相关人员勤
                           勉尽责,切实提高受托管理工作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钟林             林岚




                                 保荐机构(公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