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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达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21-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中达
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安”或“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
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林岚、王学霖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noDaan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吴君晔
注册资本                   13,633.40 万元
设立日期                   2000 年 8 月 8 日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 1421 号 602 房
邮政编码                   510510
联系电话                   020-31525672
电子信箱                   daan@gddaa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负责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系的部门、负责人和电话号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鑫
码                         电话:020-31525672

       四、保荐工作概述

       1、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的
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2、定期对发行人的下列情况进行现场检查:①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三会运作情况;②信息披露情况;③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⑤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投资情况;⑥经营状况;⑦发行人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3、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4、督导发行人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检
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5、定期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6、就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募集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督促发行人整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业务网络升级与扩建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额度进行变更,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核
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并购基金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
司拟发起设立投资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
审议。
    (三)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国金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
为陈钟林、林岚。2020 年 2 月,陈钟林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
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金证券授权保荐代表人王学
霖接替陈钟林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
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
供相关文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向发行人提供专业意见,出具相关报告,并配合保荐机构对有关事项的
核查工作。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关注,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督导期内没有发现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存
在违规违法的情况。

    九、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岚            王学霖




法定代表人(签字):


                         冉云




                                保荐机构(公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