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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达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8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
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
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的经营性往来。
    2、报告期内,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
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后,能真实、公允的反应公司资产经营状况
和财务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核销资产事项。
    三、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运作程
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1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关于募集资金结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结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是基于公司整
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更加有利于
公司开展主营业务,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司的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结余
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绍津、陈雄颖、韩光明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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