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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达安: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7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1-089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03 号
维多利广场 A 座 20 楼)。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君晔
    会议召开符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名,持有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总额为 42,757,37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1.3650%;其中:出席本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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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量 42,750,37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59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数量 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 3 人,
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2,53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1%。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裁、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讨论,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751,3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0%;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32,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36%;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泰和泰(广州)事务所郑怡玲律师和张雪云律师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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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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