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2年4月)2022-04-28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2 年 4 月)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inoDaan Co., Ltd. 英文全称:SinoDaan Co., Ltd.
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 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
州大道北 1421 号 602 房(部位;自编 636 路 668 号 之 二 901-903 房 , 邮 编
房),邮编 510510。 510515 。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无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
必要条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其收回所得收益。但是,
本公司董事会将其收回所得收益。但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
月时间限制。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计划;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
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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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事务所作出决议;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总资产 30%的事项,及本章程第四十条规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及本章程第四十
定的交易事项; 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途事项; 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工持股计划;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定的其他事项。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按照谨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慎授权原则,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按照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谨慎授权原则,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日失效。 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
除前款规定外,上述股东大会的职 大会召开日失效。
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 除前款规定外,上述股东大会的
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 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会,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前,召集股东 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前,召集股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交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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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以下内容: 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限; 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股权登记日;
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话号码;
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间及表决程序。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
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 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
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 理由。
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 下午 3:00。
旦确认,不得变更。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
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五十九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第六十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 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权。 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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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决权。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披露。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公 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 有表决 时公开披露。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股比例限制。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
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征集人充分披 露具体 投票意向等信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
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
例限制。
第 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 下列职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方案;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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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方案;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公司形式的方案;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二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交易、对外借款等事项;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关联交易、对外借款、对外捐赠等事
置; 项;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总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总经 设置;
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总裁(常务副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 总裁(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惩事项;根据总裁(总经理)的提名,
(十二)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公 司常务副总裁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常务副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总经理) 度;
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总经理)的工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作;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决定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参股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推荐、委派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或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总经理)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总经理)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 工作;
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 (十七)决定向公司的控股子公
会审议。 司、参股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推荐、
委派或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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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
管理人员。
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
无 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
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应当保证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
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建工作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组织发
总体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企 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在思想
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 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
治核心作用;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 致;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认真落
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 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公司
和战斗力;坚持建强企业基层党组织不 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
放松,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组 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织保证,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
业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 业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
强。 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组织发挥 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建工作
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在思想上政治 的总体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
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 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
对领导人员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洁 党对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
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服务生产
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 经营不偏离,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
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 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坚持建强
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基 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为企业做强
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 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确保党
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 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革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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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作用。 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
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 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
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
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 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
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 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 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
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
计报告。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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