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2-088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03 号维
多利广场 A 座 20 楼)。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君晔
会议召开符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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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5,508,1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04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5,499,1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0407%。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3,4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4,4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1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
讨论,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507,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4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50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泰和泰(广州)事务所郑怡玲律师和李伟杰律师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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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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